1.
新威尼斯官方网站(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古生物研究生奖励奖学金评选指导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是集团员工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使研究生的思想教育、行为管理与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促使研究生总结成长历程,实现全面发展、健康成才。依据《集团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新威尼斯官方网站(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新威尼斯官方网站(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应依据本办法进行测评,研究生入学当年不参与考评,中间不授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以硕士生身份进行素质综合测评。在职研究生及联合培养未转档员工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奖学金评选。
第三条 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三部分:学术创新能力、基本素质和学生工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第四条 参评学年若必修课两门不合格,其专业学术测评不合格,即取消参评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第五条 集团、班级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员工们应当积极参加,如参与次数过少,则不能参加奖励奖学金评比。
第六条 港澳台员工、职工也须参照此细则进行测评。
第七条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员工及出国(出境)交流交换学习的员工均可参加综合测评,无故不参加即认为放弃评优资格;但超出修业年限的同学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可以获得其他奖励。
第八条 素质综合测评最终结果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测评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测评基本单位人数的20%。
第九条 上一学年受到学校集团纪律处分的其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
第十条 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或学术测评不合格者,其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
学术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 学术创新能力是指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利用学术特长,发挥创造精神而获得的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成果。集团鼓励研究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取得学术突破。
以下加分细则仅做参考,各专业可根据专业学术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对论文进行分区加分
1、学术论文
指参评学年内(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已经刊出或在线发表的论文;
已接收但未刊出论文只考虑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不计算,且此类论文在已刊出论文基础上加分折半(若参评同学未如期毕业,且已使用接收未刊出论文加分并获奖,该成果不得在下一学年参评时加分)。
2、参评论文要求
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第一单位须为集团;杂志论文需为全国重要刊物及以上;会议论文(或口头报告)只算第一作者,需为全国性会议及以上,出版有正式会议论文集;所有参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复印件等。
3、论文评分方式
作者 期刊级别 |
第一作者 |
导师一作,本人二作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SCI国外 |
20 |
16 |
12 |
8 |
4 |
SCI国内 |
16 |
12 |
8 |
4 |
/ |
EI国外 |
20 |
16 |
12 |
8 |
4 |
EI国内 |
16 |
12 |
8 |
4 |
/ |
中文核心 |
10 |
6 |
2 |
/ |
/ |
中文核心以下 |
6 |
2 |
1 |
/ |
/ |
学术会议(只算全文,摘要不算) |
|
论文+报告 |
论文获奖 |
论文 |
口头报告获奖 |
口头报告 |
展板报告获奖 |
展板报告 |
国际会议 |
10 |
4 |
4 |
4 |
4 |
3 |
3 |
国内会议 |
6 |
1 |
2 |
1 |
2 |
1 |
2 |
4、出版学术著作
主编、编著或合编、合著,第一作者加16分,第二作者加12分,第三作者加8分,第四作者加4分。
5、科技发明、奖励或专利(需提供相关证书)
本人 排序 级别 |
第一 |
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国家级 |
14 |
10 |
8 |
4 |
2 |
省部级 |
10 |
8 |
4 |
2 |
/ |
校级、地级 |
6 |
4 |
2 |
/ |
/ |
6、文体、学科竞赛加分(各款不累加,取最高值,上限为5分)
文体、学科竞赛(各款不累加,取最高值) |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第五 |
第六 |
国家级 |
14 |
10 |
6 |
4 |
2 |
1 |
省部级 |
10 |
6 |
4 |
2 |
1 |
10 |
地级、校级 |
6 |
4 |
2 |
1 |
/ |
/ |
*注:以上测评内容涉及到集体成果量化时,应区分主要、次要贡献者,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分别予以折算。
学工及社会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 学工及社会工作能力是指研究生参评学年度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发扬服务精神而体现在员工工作和社会工作方面的能力。集团鼓励研究生在保证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全面发展。在上述成绩的基础上,直接加分,以下各项加分取最高分项,不得累加。
1、校研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青协秘书长、融媒体中心主任加4分。
2、校研会副主席、校团委副部长、院研会常代会会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青协副秘书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加3分。
3校研究生会部长、校团委部长助理、院团委、研究生会、青协、融媒体中心各部长、党支书、党支部工作小组成员、各班团支书、班长,加2分。
4、院团委、研究生会、青协、融媒体中心各部副部长、各班党、团支部委员、班委,加1分。各班班委在班级内分别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不予加分。
第十三条 员工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得分为三项得分的加总,即学术创新能力、基本素质和学工及社会工作能力加总,最终结果作为评定奖励奖学金的唯一标准。
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评审机构
集团设立员工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素质综合测评、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由主管员工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至少由15人组成,应包括集团党政领导、员工工作办公室老师、班主任代表。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监督并裁定测评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评审程序
1、各系所分别设立评审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由所长或副所长担任组长,应包含班主任、教学科研老师。评审小组根据专业特点,以本指导文件为参考,设置与专业相适应的奖励奖学金评审细则,并报集团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经集团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全院公示。
2、各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素质综合测评会,员工本人在测评会上进行学年小结,综合测评小组进行核实,各项成绩均需出具相关证明;如不在测评会中进行学年小结,则视为放弃参评;因工作科研需要出差的,需向班主任提供请假证明,其综合测评成绩由班级进行计算和核实。
3、涉及集团各相关部门的加分(如学工及社会工作加分),需提供相应证明。
4、综合测评小组在对所有同学的成绩核实后,进行排序,初步拟定获奖名单,及时将名单和相应附加材料上报集团员工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
5、各班应在集团规定时间内完成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励奖学金评选分配,超出规定期限后如结果有变更,应当由班主任或系所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向集团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纸质情况说明,并由集团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6、集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集团内进行公示。若员工个人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集团员工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集团员工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在接受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员工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奖励奖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起申诉。学校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评审后续工作
1、及时登录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在系统内申请对应奖励、奖学金;
2、获奖员工应当按照当年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各奖励、奖学金相应材料,提交的各类表格及材料均需注明班级名称和班主任、导师姓名,若未及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符合规范,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七条 评审说明
本办法适用于班级层次的年度评奖评优考核,成绩核算在本班级内部排序中为有效。
第十八条 特别要求
为公平起见,每位获得奖学金的员工应当同时获得个人奖励,但不能兼得两个奖学金。
且为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同一年度内以下奖学金不可兼得:专项学业奖学金与董事长奖学金不可兼得;专项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与董事长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由各班班主任召集班委会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关于特殊奖励奖学金的补充评定说明
第二十条 将金额大于或等于8000的奖学金划分为“大额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大额奖学金评选由各系所根据专业属性制定评选标准,并由集团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面向全院员工公布。各专业组织老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选。大额奖学金评选需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一条 大额奖学金及本条例约定的其他奖学金,由员工按照综合测评排名差额向研究所奖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交材料,然后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决议奖学金名额分配,评定标准为综合测评结果和委员会决议意见各占50%,评奖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然后在班级公示,有异议可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委员会共同商议回复。
第二十二条 三好员工标兵的申请者必须是班级三好员工名额的获得者,由员工工作办公室、团委办公室召开评议会进行提名推荐。
第二十三条 校优秀员工干部的申请者必须是集团的主要员工干部(包括院系团委副书记、员工会正副主席、青协副会长、党支部书记、融媒体中心、就业发展中心等部门主要员工干部,以及获得过先进班集体或示范班集体称号班级的班长和优秀团支部的团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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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